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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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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个猎人老金。

    老金是个经验丰富的猎人,消瘦的身材、墨绿色的猎手服,黝黑的肌肤,炯炯有神的鹰眼。

    “恕我冒昧,先生,这似乎并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老金礼貌的对我脱帽致敬。

    我微笑点头:“是的,金先生,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我们曾经在这里……见过一面。”

    “几天前的晚上?等等,让我想想,嗯……啊!对了!我想起来了,是五天前的晚上,嗯……在那位美丽的笛利塔尔小姐身旁,我曾经见过您。”

    老金恍然大悟道。

    我点点头,道:“金先生,很高兴见到您。我是拉姆扎。斯布雷。”

    “拉姆扎。斯布雷?”

    老金微微一惊,消息灵通的他,自然能从我的名字联想到我的身份。他随即站起行礼,道:“想不到能在这里见到威名远扬的拉姆扎王子殿下,这真是老金的毕生荣幸。只不过,殿下大驾光临,不知有何吩咐?”

    “金先生,我此次前来,是想请你帮忙……寻找两个人。”

    我摊开一卷羊皮纸,其上画有两副栩栩如生的美女像,那是擅长丹青的精灵美女、紫莲的杰作。

    随后,我从尤茜手中接过一个木盒,在老金面前打开盒盖,内中盛满金币。

    金灿灿的钱币,将老金的眼睛都映亮了,他点头如同母鸡啄米,连声道:“好说!好说!殿下请放心,本公会……一定尽快完成殿下的委托。”

    从老金的房间里出来,经过嘈杂异常的酒馆,要在往日,我定会坐在吧台上,搂个小姐,然后爽爽的喝几扎,可是这几天来自从琳姐姐走后,我作什么事都无精打采,闲着的时候、梦中的时候,脑海里,竟都会浮现琳姐姐浅浅甜笑的娇媚容颜。

    天哪!我肯定是中了魔女的邪恶魔法,此后时时刻刻的牵挂,再也忘不掉她。

    我毫无兴致,直直的便要走出酒馆大门,突然,耳中听见“……莫拉。拉莫斯……”

    的名字,出现在某个人漫不经意的对话中。

    我微微一惊,站住脚步,与尤茜各要了杯啤酒,坐到酒馆角落。

    “真……真的是莫拉。拉莫斯吗?老三,你……你确定?”

    只见一名武士装束的中年男子颤兢兢的说道。

    “嘘!嘘!不要提那个人的名字,否则夜晚会作噩梦的!”

    与那武士同桌的黑魔法师老三,紧张的说道:“不过,我听说前两天,就有人在赞法鲁森林,见到过……那个……那个人……”

    “真……真的吗?那个人,真的还活着?”

    法师身旁的一名游侠惊呼了出来。

    “赞法鲁森林?”

    武士道:“是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自从二十年前的那件事之后,赞法鲁森林里充满了邪气与僵尸,那里简直便是地狱。”

    “所有这些,还……还不都是莫……那个人造成的,”

    那游侠义愤填膺的道:“二十年前他在那个森林里大开杀戒,被杀死者的冤魂得不到超度,就沦为孤魂野鬼,将好好的一片美丽森林,变为黑暗的地狱。”

    “唉,其实所有这些,也怪不得……那个人,要怪,就怪那些神殿骑士自己找死,”

    黑魔法师老三叹息着道:“当年,那些神殿骑士为名为利,要去追杀那个人,唉,其实他们也不想想,人家剑术通神,岂是一般人能对付得了的。哼哼哼哼,结果,一千多人追入树林里,只逃出二十来人,而且,都由于惊吓过度,变成了疯子……”

    黑魔法师一语未毕,同桌的十余人,均是大大的感叹。

    武士默然半晌,又对黑魔法师说道:“喂!老三,你说,都过二十年了,那个人……真的还没死么?”

    “嘿哟,这可难说得紧了!”

    黑魔法师老三喝了口酒,道:“这半个月来,赞法鲁森林附近,不断便有人失踪,而且,听说近来赞法鲁森林里,笼罩着沉重的黑气,嘿嘿,外边人传说,当年的千屠者已经化为厉鬼,将那些贸然闯入森林的人抓住,活剥他们的皮,喝他们的血,吃他们的肉,再把残余的骨头,修筑他的鬼巢……”

    黑魔法师一席绘声绘色的描述,直吓得我身旁的尤茜一声尖叫,将小脸躲到我的怀里。

    尤茜的表现,立时引来别人的注意,她本就生得美貌,此刻又紧紧伏在我的怀里,一时间,不知引起了多少酒客的艳羡目光。

    “尤茜,我们走……”

    我放下酒杯,揽着尤茜的纤腰走出酒馆,一时间,我只觉得口干舌燥、头脑里晕晕沉沉,心底下,反反复复念着的,便只有一句话。

    父亲,你……真的变成吃人的恶鬼了!

    此刻,我的心境,也不知该是兴奋还是绝望,思前想后,我暗暗忖道:无论如何,即使父亲您……已变成了恶鬼,儿子也要见您一面!

    回到神殿,我已是神不守舍、心急如焚,偏偏教皇遣人前来,邀我前去共进晚餐。

    于是换上庄重的衣服,来到教廷华丽的大厅。

    红木的长桌,精致的银制餐具闪闪发光,烛台上羊脂蜡燃出柔和的火焰,教皇坐在最上的主席,而长桌对面坐着的,都是红衣大主教、白袍大祭司等级的人物。

    桌上的美味佳肴,极尽丰盛,杯中的琥珀色的美酒芬芳醇烈,少说也是百年的沉酿。

    身旁的菲丽丝缇恩一身神袍,经过精心打扮的她,实是美得惊心动魄,教皇似已窥得我的心事与爱好,早早的便让菲丽丝缇恩如此穿着,着她舞剑一曲,最后,还着她给我倒酒。

    山珍海味、沉年好酒、绝色美女,若在平日,这些绝对是我最爱,可是此刻,我却提不起丝毫的兴致。

    好酒好菜也就罢了,菲丽思缇恩虽然漂亮,却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她那一对美目又怨又屈,好像总是有人逼迫她似的。

    再说了,打从我第一眼见到这位水仙骑士,便对她没多大兴趣。

    说来美女我见得多了,所谓黄山归来不看岳,假设我拉姆扎真想得到她,大可使出各种手段,最少,我能想到二十种方法,能轻易将这可爱的美女搞上床,而所有方法之中最为简单的,便是与教皇搞好关系,然后来个权色交易。

    其实,那日眼见菲丽丝缇恩与狄络斯基男才女貌,止高气昂的样子,我看着不爽,才要作弄他们一番。嘿嘿,当时我虽然猥亵着菲丽丝缇恩,可真正觉得有趣的,却是看着狄络斯基那个笨蛋被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的傻样。

    还有,就是瞥见菲丽丝缇恩那种委屈、气恼的隐忍表情。嘿嘿,看着美丽的少女,被自己恶搞得发窘,岂非也是极其有趣的一件妙事。

    只不过此刻,我身边刚跑了一个姿色犹胜菲丽丝缇恩的魔女,唉,跑了个美女也就算了,偏偏琳姐姐的走,搞得我神魂俱失。

    此刻,却哪里还有兴致,再去调戏菲丽丝缇恩与狄络斯基两个傻蛋。

    更何况,刚刚得到自己父亲的惊天消息,我早已六神无主,心里,便只想着该如何闯入赞法鲁森林,然后探个究竟。

    当下一些神官又是敬酒,又是劝酒,我无奈应酬,烦得要死。教皇还着一些美女过来相伴,平日里,我遇美女如苍蝇见血,此刻,却是大大的不耐。

    接下来,教皇这个老狐狸终于道出了自己的本意。原来,他是想凭借和我的关系,将教廷领地的大量咖啡豆、玉米、大麦等农产品,输往撒发尼贩卖。

    我心里暗骂,面上显出为难之色,言语中,更透露出此事是大大的困难,需要花去我很多的“努力”之类的含义。结果教皇大献殷勤,言道会支付给撒发尼皇家高额的赋税,还说要给我个人提成,甚至,还保证教廷的农作物品质优秀,绝不作假。

    结果我轻而易举,便占了大大的便宜。

    其实近十年来鲁菲斯在全阿尔维斯境内施行改革,给农民出租土地,在承包基础上提高赋税,极大的刺激了农民耕作的热情。相对而言,教廷故步自封,却是处处收到排挤,越混越弊。也因此,教皇才会对我阿谀奉承,实在没有太多尊严。

    妈的!说来,我们撒发尼王国地处高原,国内大半面积处于苦寒之地,因此很多农作物必须从中土进口。他奶奶的!有些农作物从中土运到撒发尼,少说也要经过半年,如此漫长的输运过程,实在是花销巨大,而且,也给那些奸商烂贾们,提供了机会。……

    多年来,奸商们将货物从中土运到撒发尼,在货价上大做文章,在中土只值一个银币的货物,在撒发尼卖出十个银币,然后,他们再从撒发尼买去狐皮、貂皮、人参、雪莲等名贵货物,运回中土倾销,往往一个往返,便能赚出十倍二十倍的利润。

    而所有奸商之中,最奸最恶的,便是“肥佬”博达克一家。

    妈的!一般奸商也就罢了,而博达克和他老爹,竟然还敢把算盘,打到老子斯布雷皇家的身上了。

    那年,博达克他爹博达克一世——也是个肥肥的死胖子——从中土运了一匹精刚铠甲到撒发尼,言道要以一百银币每套的价格卖给我老妈,当时的女王。

    他奶奶的!一百银币每套啊!他还不如去抢呢!结果,我老妈自然不答应咯。

    可是,博达克一世话锋一转,却道:“女王陛下,竟然您肯不买我的铠甲,嘿嘿嘿嘿,那么,我只好把他们……卖给伦巴的兽人领主咯!”

    其时,伦巴兽人自治领是撒发尼王国内部,最为难以治理的一块。混乱、野蛮而且残忍的兽人们,从来不曾真正屈服过斯布雷家的统治。因此伦巴兽人自治领几乎平均每年,都会作乱一到两次。

    说来那些兽人们身强力壮,体格浑强,善于肉搏,而我们斯布雷皇家部队与之作战,所唯一依赖的,便是刀剑较为锋利、铠甲较为坚固,在其它的方面,没有任何优势。然而此刻,博达克一世却要把大批大批的精刚铠甲,卖到伦巴的兽人领地里去,他奶奶的!他这不是落井下石,助长兽人们的造反气焰么?

    于是,我可怜的老妈不得不屈服了。

    虽然,那些精刚铠甲最后以每套八十银币的价格成交了,但是,我们斯布雷家族在这次交易之中,却仍是被狠狠宰了一笔。……

    晚餐过后,我想起一事,便要向教皇借人,言道要二十个剑术精湛的精锐骑士帮我完成一个私人任务。教皇欣然应允,立时拨给我二十精英,其中,竟然包括狄络斯基与菲丽丝缇恩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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