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第一层(1/2)
几年以前,当我发现“曼纳尔”餐厅时,并不需要等桌位,但是现在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牡蛎酒吧很挤,几乎听不到彼此讲话,但是我们还是开始享受两打半壳的牡蛎,还有两瓶啤酒。
“你第一次怎么来纽奥良的?”她问,很快喝着啤酒,就像我一样,并且狼吞虎咽地吃着牡蛎。她的声音很自然,就像我们是一对约会的情侣。
“我是在‘俱乐部’第一次放假时发现这个地方的,”她说。“爱上了它。之后,每次我都必须离开‘俱乐部’来这儿几天。”
“我是跟妈妈和爸爸来度假,”我说。“主要是为了玛迪.格拉斯。”啤酒与牡蛎太好了,好得不能成为人类的食物。
“他们每年都要把我带离学校,来这儿度过那个星期的时间。”我告诉她,我们那时待在“圣查尔斯街”套房小旅馆她知道这间旅馆,她说是很棒的地方然后是在卡润乡村举行牡蛎飨宴,以及秋葵浓汤飨宴。
“是的,我也想做这件事,”她说。“想到卡润乡村。我有几次几乎去了这个乡村。但是我爱着这个城镇┅┅”
“是的,我知道你的意思。”我说,吻她的脸颊。
“我一直在写有关纽奥良的图片故事,只是为了来这儿。”我说。那个吻是个冷不防的吻。每次我吻她,都是冷不防的吻。“待遇很差,”我说。“通常失去的,比得到的还多。但是我无法抗拒。我在最近五年写了十篇文章。”
“那么,你很高兴┅┅我们┅┅我们来这儿?”(看精彩成人小说上《成人小说网》:https://)
“你在说笑吗?”我试着要再吻她,但是她转开身体,好像她没有看到我,但实际上是看到了我。她深深啜饮一口啤酒。她说,她有一次单独一人在这里度过了六星期,就在华盛顿街不远的“花园区”公寓,只是看书,以及在下午散步。是的,在这个城市散步是很棒的。我说得很对。
她全身软绵绵的,模样在改变。她在微笑,脸颊有一点红。
我想,在‘俱乐部’时,她总是意识到人们在注视她,也许比奴隶会意识到的程度更强烈。现在,她只是迷失于自己正在说出的言语之中,而她吃牡蛎、喝啤酒的模样,就像我认为她会表现的模样,很是肉感,享受每一口、每一滴。
十点钟左右,我感到很兴奋,达到狂喜的状态,是喝啤酒才会有的那种兴奋,并且是有一段时间没有任何东西可喝,然后喝了啤酒,才感觉到的那种兴奋。
我们置身于拥挤的餐室之中,在刺目的亮光照射之下。每个人都在大声谈着。她在面包上涂牛油,快速而轻易地大谈自己某一次了不起的顺道走访是走访乡村的一间大农场房子。她租了一辆车子,独自一人开到圣贾克斯教区,也不知道怎么做到的。
她只是想看看这间破旧的房子,但没有人陪她去,所以她就自己去。她谈到自己经常有这种无力感,甚至在她成长的地方加州也是如此,除非有人跟她在一起,不然她无法做任何事情。她说,在纽奥良这个城市中,不知什么理由,她却没有这种无力感。她独自处理事情。我不知道餐室的吵闹是否有助于我们两人。她表现出美妙的活力,颈部和双手显得非常优雅,在刺目的亮光中,她的衣服在适当的地方投下了阴影。
然后是炙烤的虾,也是很美味,她立刻吃起来。
我不认为我可能爱一个不会吃这种烤虾的女人。首先,这种食物并不是用炙烤的,而是一盘全只大虾,头部没有剥去,放在一个有胡椒腌汁的深盘中,用烤箱烘。他们就原样把东西端来桌上,你去掉虾的头,剥下虾皮,用你的指头把虾送进嘴中。你变成一位美食家,然后是一位饕餮客,然后是一位野蛮人。你可以佐以白酒或红酒,很有胡椒味,但最好的方法是佐以啤酒,她同意我的看法。我们又各自喝了三杯海尼根啤酒,把法国面包浸在腌汁中。当我们吃完时,把两个盘子洗干净。我还想多吃一点。
“我真的很饿,”我说。“自从入狱以后,我只吃残汤剩菜。我看到了会员们所吃的东西。你为何一定要让奴隶吃那种残汤剩菜?”她大声笑出来。
“要让你们的心智专注于性方面,”她说。“性必须成为你们拥有的唯一欢悦。你知道,当你要在“一号平房”与一位新会员做爱时,你不能期望要吃大餐。还有,不要说它是监狱,它是天堂。”
“或者无论如何是地狱,”我笑着说。“我一直在想:我们这些设法保住性命的被虐狂者,要如何对天使说明:我们宁愿遭受两、三名魔鬼折磨。你知道,我是说,如果这个地方是天堂,没有魔鬼,那么它真的会成为地狱。”
这番话确实使她发笑。仅次于让一个女人“出来”的美好事情是让她发笑。
我又点了一盘虾,我们两人都大吃起来。此时,餐室的人渐渐少了。事实上,我们是“曼纳尔”的最后几名客人,而我正在大谈拍摄纽奥良的照片,以及应该如何拍摄、不该如何拍摄。然后,她开始问我如何进入摄影行业,我何时获得英语的博士学位,以及这两者博士学位与摄影彼此的关系。
没有什么,我说。我只是尽可能待在学校,真正获得绅士教育,把所有伟大的书念三次。我所努力的事情是摄影,我做得很好,我很喜欢。
我们喝了两杯咖啡,然后离开。我们到外面,开始走在“拿破仑街”,朝“圣查尔斯街”前进。那可说是一个美妙的纽奥良夜晚,一点也不热,没有风,只是空气几乎引诱你去呼吸。
我要再说一次,世界上没有其他城市像这个城市那么适合散步。当你想在“太子港”散步时,你会陷在泥泞中,人行道也不好,孩子们会缠着你,你必须给他们其中一个人一些钱,让其他人离开你。在开罗,你的头发和眼睛会有沙。在纽约,通常天气不是太热就是太冷,不然就是有人从后面袭击你。在罗马,你几乎会在每个十字路口被车子辗到。旧金山太多山坡,无法在任何地方散步除了“市场街”。柏克莱的那个平坦地区太丑了。伦敦太冷。不论别人怎么说,我一直认为巴黎是一个不好客的地方,不适合散步,灰蒙蒙,全是混凝土,太拥挤了。但是纽奥良呢?铺道很温暖,空气像丝绸,到处可见昏昏欲睡、有气无力的大树,在适当的高度地方伸出树枝,让你走在下面,好像它们知道你要来。
在到“圣查尔斯街”的一路上,我们会看到美丽的房子。
“但是威尼斯如何呢?”她问。“还有什么地方散步胜过威尼斯的?”她的一只手臂抱着我,身体靠向我的身体。我转身吻她,她低声说,也许几天后我们会去威尼斯,但是,我们现在在纽奥良,为何想到那件事呢?
“你是说真的吗?”我问。“我们能够离开那么久吗?”我又吻她,手臂抱着她。
“当我说我们回去,我们才回去,除非你想现在回去。”我双手捧着她的脸,吻了她。我想,那是我的回答。只想到我们是谁,我们来自何地,我就又兴奋起来。凡是地球上她不在的任何地方,我都不想去。但是地球上我最想跟她在一起的地方是这里。她让我们两人移动着,她拉着我,右手放在我的胸膛上,重量微微靠在我身上。我们现在在“圣查尔斯街”,街车摇摆驶过,一连串亮着灯的空洞车窗。圆屋顶湿湿的,使我想起天上正下着雨。市区也许仍然下着雨。又怎么样呢?雨就像这儿的其他一切,因为它不会阻止你散步。
“好吧,那么你是开始拍摄人像照,拍摄旧金山的面孔,”她说,“但是你是如何为‘时代’、‘生活’杂志工作的?”我告诉她说,情况并不像她可能认为的那样困难,如果你眼力好,就可以学得很快;并且我还有另外一种优势,那就是,我不需要钱。我采访地方新闻两年之久,为“人物”杂志采访摇滚乐表演,甚至采访一些电影明星与作家。那确实是很枯燥的东西,因为我同时在学习自己的技术,熟悉每种摄影机,并在暗室中做很多自己的工作。但是,你并不是为大杂志专门做暗室工作,你只是把胶卷送过去。他们把想要的部分选出来,然后,如果你想要的话,你可以在任何地方销售其馀的部分。这并不是那么有趣。
我们到达路易斯安那街时,我又让她谈了起来。她告诉我很骚动内心和令人心烦的事情,诸如她实际上在‘俱乐部’之外,不曾享有任何的生活。还有,她在柏克莱四年,有点像在梦中,主要是暗中进行旧金山马丁家的“施虐狂被虐狂”工作。
大学对她的意义,有点像大学对我的意义发现隐密的地方来看书。我心中产生一种可笑的尴尬感觉,因为她知道旧金山的‘豪门’,而我在那儿第一次沈迷于“虐待狂被虐狂”游戏,并且她也认识马丁。但是,她不仅认识马丁,也跟他是朋友,跟他一起工作过。她知道他的房子中的那些房间。我们有一段时间谈论此事,但是我一直问她私人的事情,诚如她住在柏克莱的什么地方,她的家人如何到那儿。当她谈到马丁时,声音中透露出敬意。
“我当时完全不擅长过正常生活,”她说。“孩提时代确实很窝囊。”
“我以前不曾听过任何人这样说。”我笑着,拥抱她,吻她。
“我想不出童年应该是什么样子。我很小的时候就有了隐密、奇异的性感觉。我想要别人触碰我,并且制造幻想。我认为童年完全是碎瓦片要是你想知道事实的话。”
“甚至在柏克莱,当你享有所采取的每一步骤的自由主义、自由表达,以及推理过程时,也是如此吗?”
“那时对我而言并非如此,”她说。“马丁的家是透露自由的智性气氛的地方。”她在我身旁跨着美妙、自在的步伐。我们在大街上享受令人兴奋的美好时光,上面是蕾丝似的树叶阴影及街灯;我们经过很大的白色前廊,还有小小的铁栏,以及花园大门。
她爸爸是旧式的爱尔兰天主教徒,在圣路易半工半读念完大学,任教于旧金山的耶稣会学院,母亲是老式的女人,只是待在家中,一直到四个孩子长大,然后到市区的公立图书馆工作。在丽莎还是小女孩时,他们搬到柏克莱山区,因为他们喜欢东海湾的热气,并认为山区很美。但是他们厌恶柏克莱的其馀部分。
我知道她所住的街道,甚至她的房子,那是马利波沙山上一间摇摇欲坠的大宅邸,盖着棕色木瓦。我开车经过时,有很多次甚至看到车库改建的大书室有灯亮着。
她的爸爸经常在这间车库改建的大书室中阅读德日进、马利旦、g.k.彻斯特顿,以及所有天主教哲学家的作品。他是把书念给别人听,而不是跟他们讲话,他的粗鲁与冷淡成为家中的传奇。在性方面,他采取奥古斯汀和保罗的观点(她曾加以描述)他认为贞洁是理想的,但他无法身体力行,否则他可能成为神父了。当你剥除所有的语言时,性就是龌龊的。同性恋者应该自我抑制,甚至接吻也是一种致命的罪。
她的母亲不曾提出相反的意见,她属于所有的教会组织,致力于募款,每个星期日都准备大餐无论小孩子在不在。丽莎的妹妹几乎成为“花花公子”的“每月玩伴”,那是家庭悲剧。要是任何一位女儿堕胎,或者为杂志拍照,父亲就说,永远不再跟那个女儿讲话。
她父亲对‘俱乐部’一无所知。他以为丽莎在加勒比海什么地方的一个私人会员制胜地工作,到那里的人是去治各种病。我们两人都为此事笑了出来。
他要丽莎辞职回家。她的姐姐嫁了一位无趣的房地产百万富翁。他们一生全都上天主教学校除了丽莎。丽莎自己订下一条守则,那就是:去读加州大学,不然就都不要上大学。她的家人嘲蔑她所读的书,嘲蔑她所写的论文。丽莎在十六岁时与柏克莱的一位学生玩了“施虐狂被虐狂”游戏。她八岁时有了第一次性高潮,自认是个怪人。
“我们是十九世纪法国人所谓的天主教徒,”她说,“‘精神上的移民’,如果你认为虔诚的天主教徒是简单、愚蠢的人,是一些农人,在城市大教堂后面面对雕像念玫瑰经,那么你就不了解我的爸爸。他所说的一切都具有令人敬畏的智性份量、具有合法的清教徒思想、具有对死亡的渴望意味。”但他是一个有才华的人,喜爱艺术,要让他的女儿们学到很多有关绘画与音乐方面的知识。他们在客厅中有一架大钢琴,墙上挂着真正的画,有毕卡索的铜版画和夏卡尔的铜版画。她的父亲在很多年前已经购买了木伦尼和米罗的画。丽莎的妹妹六岁之后,他们每个夏天都到欧洲。他们在罗马住了一年。她的父亲精通拉丁文,用拉丁文写日记。要是她父亲发现有关‘俱乐部’或她的秘密生活的事实,他会气死的。如果他发现此事这几乎是不可想像的。
“然而,我却能够为他说一句话,并且你也可能会了解如果任何人会了解的话那就是,他是一个精神人物,确实是一个精神人物。我不曾遇见太多像他那样确实靠信仰过活的人。而有趣的是:我靠自己的信仰过活,完全靠自己的信仰过活。‘俱乐部’是我的信仰的纯粹表达。我有一种性的哲学。
有时,我希望能够把这种性的哲学告诉他。他有一些当修女的阿姨与姐妹。有一位是特拉比斯特修会修女,另一位是喀麦耳修会修女。她们是隐居的修女。
我想告诉他说,我也是一种修女,因为我浸淫于自己的信仰中。你一定知道我在谈什么。就某一方面而言,我所谈的是一种玩笑,如果你想一想的话,因为,当哈姆雷特对奥菲丽亚说我确知你是知道的当他说,“到修道院去吧”,他真正的意思是指妓院,完全不是指修道院。”
我点头,感到有一点迷惘。
但是她的故事把我吓着了,使得我在她说话时紧紧抱着她。那可真美妙,她那种生动及激烈的模样,还有她脸上透露的单纯与诚实。我喜爱她所描述的细节,她的第一次灵交,与父亲在书房听歌剧,偷偷跑到旧金山马丁的家,在那时只有在那时感觉到自己真正活着。
我们会这样永远谈下去。她一口气至少说了十六件事情,我要她加以说明。我们需要大约一年的时间来彼此了解。现在只是剥下第一层。
她其实还没有说完,我们就开始交换事实,我开始告诉她有关我父亲的一切。我父亲是一个无神论者,完全相信性自由,在我才十几岁时就带我到拉斯维加斯,在那儿失去了童贞。他把母亲逼疯,因为他要她同去裸体海滩,她最后终于与他离婚,我们之中没有一个人忘得了这个小小的灾难。母亲在洛杉矶教钢琴,当某一位声乐老师的伴奏,经常为了一个月区区五百元的赡养费而与父亲争吵,因为她几乎无法养活自己。我的父亲很富有,他的孩子也很富有,因为他的父亲留下钱给我们。但是我母亲什么也没有。
我说到这里很生气,所以就停下来。我在前往‘俱乐部’前给了母亲一张一万元的支票。我在那里为她买了一间房子。她有一大群同性恋男朋友,我无法忍受,是美发师之类的朋友,她仍然陷于相当卑微的状态中。她对自己没有信心。
我的父亲把属于母亲的共有财产永远冻结在法院中。父亲是北加州一位极力主张维护生态环境的人,在红杉遭受砍伐时,就致力于维护红杉的工作。他拥有一间绍萨利多大饭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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