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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藏叶于林,金甲犹雪(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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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错认妖女的风波,就在旧友相叙间落幕,当然对白挨了一记、全场唯一见红的应风色来说,不能算是太圆满。

    被称为“藏林先生”的燕髭郎中替他把了脉,于肩胸胳膊间一阵推捋,闷郁顿消,说不出的身轻体健,不由心惊:“当真是好厉害的手法!”收起质疑,确定他就是评书中的那位奇人——藏林先生也是《说巡北》里的人物,应风色当年特别喜欢他。

    这类微服出巡或开国打天下的题材,一定会有军师型的角色,如“龙蟠”萧谏纸、“凤翥”陶元峥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前者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是奇谋纷呈智计无双,还能仗剑杀敌,有一身高明武功;至于搭七星台执桃木剑,步罡踏斗,唤雨呼风,火攻水攻土攻兽攻……全难不倒太祖武皇帝的首席军师、从龙大功臣,有萧先生就是稳,怎么都输不了。

    陶元峥则是辩才无碍、学富五车的儒者,能一眼识破贪官污吏的心思,揭发阴谋反掌间事耳,还能出谋划策解决水旱涝灾、百姓流离失所这类的大难题,就差额头没刺上“治世能臣”四字。

    藏林先生和他们不一样,是应风色最喜欢的类型,逼格之高简直是突破天际。

    他在《说巡北》出现的次数不多,也非郎中形象,多是游方相士或占卜摊主,登场必口占一诗曰“告太平”,通常是恶霸欺负民女,或顺庆爷一行遇险的时候。

    面对眼前不知死活的坏蛋,藏林先生吟哦完毕随手一摇签筒,抖出一支占签,上头说“剥床以足”,对手就会莫名其妙断脚;说“鸟焚其巢”,便沾火星自焚;若说是“羝羊触藩”,多半挂于篱笆或某处动弹不得……这已经超脱武学的范畴,活脱脱便是妖法仙术。

    萧大军师改变天象还得登坛作法,先生只需于无人处——通常是城外旷野某丘顶,说书人必以“云垂天倾,如听其请”二句定场——挥动布招,立即风云变幻;几次移山倒海逆转战局的经典画外,都有藏林先生悠然行吟的身影,暗示观众谁才是关键时刻推了世局一把的那个人。

    而此人也是整部《说巡北》中,最早称顺庆爷有皇命在身者。(看精彩成人小说上《成人小说网》:https://)

    面对板起脸来斥其居心的定王,神秘相士总是不厌其烦地要他负起拯救黎民的责任,于一次次飘然远去间,吟出对顺庆爷的天命期许和治世想像,折服顺庆爷身边那些原本质疑他的要角们,得到书中之人“先生隐叶于林,乃真大隐也”的至高评价。

    这样的角色不是军师,做不得文武臣僚,而是天使——上苍派来宣达主角天命的使者。他的话就是天意,无所不能却不可过度干涉,只能默默引导;主角功成之日,便是他归返星位之时,比什么万军大将、神机军师都要厉害百倍。

    应风色和龙大方开始认真读诗背诗,全是因为他。

    自从知道“泼天风”最终没能嫁给顺庆爷做皇后,顿时失去了对主人公的代入感,横刀夺爱的袁贱男更是没人肯扮,不如做神仙罢!藏林先生多神气,占诗退敌又不用烦恼红颜绿树头,这才叫世间高人!

    只是万没料到,本人是生作这副模样。

    说是“初老”,应风色其实无法断定藏林先生多大年纪,袁健南对他自称“小弟”,那是将届耳顺了,然而燕髭男子眸光烁亮,指掌有力,举手投足从容稳健,要不是穿着儒服长褙子,兼且髭眉之末微带星霜,颇见风尘,说四十多近五十也没问题。

    此等健壮来自养生有道,而非武功修为,证据之一就是他为应风色推血过宫时未使内力,这对医武合修之人如莫婷来说并不合理,徒然事倍功半。且他掌心里的茧子也不是练兵器掌法所生的模样,更像劳动所致。

    应风色早过了崇拜星君下凡的天命使者的年纪,“藏林先生连武功都不会”不致使他失望。拥有洞穿世局之能的无名医者,毋宁更令人欣赏。

    何况藏林虽不甚起眼,落坐板凳推拿时,不知为何予人一种龙盘虎踞似的气派威严,仿佛惯受仰望,随意一坐便是峰顶是核心,致令蓬荜莹然,分映其辉。

    “……多年不见,严兄宝刀未老,仍是这般烈如焰,冷如冰。”藏林先生喃喃道,虞龙雪面露忧色,却被丈夫按住手掌,欲言又止。袁健南转头道:“小兄弟伤得重不重?若须名贵药材救治,我夫妇俩定负责到底,先生尽管吩咐。”

    藏林先生回过神,笑着摇摇头。

    “这小子壮如牛似,再挨两下也没事,用不上什么金贵药材。”指节棱凸的瘦长大手一拍少年的胳膊,笑道:“去厨房喝上两大碗水,慢慢喝,不要急,但得喝足。阿豫你瞧他喝,莫喝少了。”黑襦少女点点头,领着应风色同往厨下。

    茅屋甚小,隔着吊帘仍能清楚听见屋里说话的声音。

    藏林先生问道:“他还作恶梦么?”应见袁氏夫妇点头,接着又问:“多久一次?”袁健南苦笑:“不方便问,任公很少同人说话。是了,阿妍,任伯跟你说过他作梦的事么?”阿妍似是一愣,也说没有。

    应风色暗忖道:“原来‘任伯’姓严,那就未必是任姓之任了,也可能是同音别字。”众人进屋后便没见那持旱烟的跛脚小老头,既知此人本领极大,神不知鬼不觉离开也不奇怪。

    他端着海碗伸长耳朵,边喝边听。

    袁健南久病缠身,连他都看得出,虞龙雪自是千方百计想把救命菩萨请回家,替袁祐去疾延寿。谁知俩老男人打开话匣,一路从江湖聊到朝堂,聊得酣畅淋漓,简直是重逢恨晚;藏林不望闻问切还罢了,袁健南自己居然也绝口不提治病之事,急得妻子如热锅蚂蚁,想打断又没胆子,坐立难安。

    应风色望出帘隙,虞龙雪恰好侧身以对,又显出不同于原本“苗条修长”印象的别样风情:腰肢仍是少女般薄薄一圈,连坐着也未见余赘,已逾而立之年的胸乳屁股却甚丰满,透着妇人的丰熟韵味。硬料的裙筒全压不住坐姿屈起的、结实的大腿肌,裙布浮出润滑如水的修长曲线。

    她脸小而颔尖,腮帮骨锐如刀削,是天生显瘦、甚至该担心太瘦,以致稍嫌孤寒的程度——这点阿妍才是恰到好处,巧致的完美瓜子脸蛋秾纤合度,难再增减分毫。

    但岁月补起了虞龙雪的小小缺陷,紧俏的腮颔线条仍在,却添了几分肉感,肌光柔润,不经意透出养尊处优的贵气,随着观者的视角转移,不住在少女、女郎和轻熟美妇间恣意变化,魅力岂只增加三倍?怎么都看不腻,处处有惊喜。

    她年少时肯定没这么迷人,应风色忍不住想。

    再老一些,年月添上的盈润娇腴消耗殆尽了,她天生的瘦底子无从修饰,便会显出棱峭,变成干瘪瘪的老大娘罢?现在是她最好的时候。

    但虞龙雪也不像会担心这种事的样子。

    她今日出门前肯定没想到须与人动武,故未掖衣束腕,应风色见她取下枚精钢扳指,连铁胎弓一并交给从人,大袖中偶尔露出半截藕臂,精瘦得无半点膏腴,全是牛筋索似的肌束;明明肤莹赛雪,线条却如钢片般紧绷,这是外门筋力练到了头所致,难怪开弓若磐石。

    那弓分量甚沉,应非木竹镶铁的铁脊弓,而是全铁弓身的铁胎弓,拉满须得两臂十石以上的气力。上下两端设有套筒机簧,解去弓弦后可装上短刀,当作长兵器使。

    韩雪色转述阿妍之语,说姨娘“精擅弓刀”,应风色本以为是弓箭朴刀两种兵器,殊不知“弓刀”乃指一物,是铁弓两头嵌刀而成,看来虞龙雪自认刀法高于箭艺,才对外甥女如是说。

    应风色不知道的是:虞龙雪并非以一介女侠投入定王幕府,她出身的朔州虞氏是自金貔朝以来的北关贵族,论家系还在东海独孤氏之上,只是今时不比往日,到她父亲虞戡虞世平,就是北关护军府一介护军,空有家名,而无权柄。

    须知央土之外,四道名义上由臬台司衙门领政,以经略使为父母官;护军府领兵,由护军使指挥,又称护军将军。俟置四镇总制,许与其便宜行事后,经略使和护军使便形同虚设,成了仰四镇将军鼻息的哈巴狗,连充朝廷耳目都难,沦为废物摆设。

    至碧蟾朝澹台氏亡于异族铁蹄,帝国中枢的白玉京径从地图上消失,虞戡和其他北地贵族一样,第一时间抛弃了陷于混乱的体制,连夜赶回朔州老家,征兵闭城以待风云之变。

    换句话说,虞龙雪不仅不是助顺庆爷对抗北藩的正义伙伴,根本就是藩镇的女儿。

    北关诸藩与独孤容谈好条件,双方合演一出征北大戏,让定王掌握军队置于北进要冲,独孤容的棋顿时便活了。要不是遇上旃州的浑邪乞恶那疯子,连人都不用死,大伙儿走走过场、虚张声势,静待东风来时同享富贵,岂不乐哉?

    或做为结盟之质,更可能虞戡对闺女的品貌深具信心,把这么朵娇花押在了独孤容处,指不定能弄个国丈来做……差不多就是这种心思。岂料独孤容于女色上很能把持,一世人死守个小陶后,靠女儿上位眼看是没戏了,后头改押的袁健南又被陶元峥斗出平望,老护军竹篮打水两头空,最终郁郁而逝。

    编《说巡北》话本的人,把这些巧妙地绕了进去,藏得若有似无。

    应风色童年时,一心认为红衣女侠“泼天风”最后会嫁给顺庆爷,或许不是出于小孩的天真误区,不管虞龙雪本人有无这份心思,时人多少是看出虞戡的辛苦盘算,不无讽刺的意味在内。

    或许连虞戡也没料到,自家的漂亮闺女并没有身为缔盟献礼的自觉,她是真的爱上了那个大自己十八岁、便做父亲也使得的老书虫,愿随他放下功名利禄,从新王朝的心脏一路漂流到人生地不熟的东海,高挂弓刀、柴米油盐,只为他的余生操心烦恼,无日无之。

    袁健南日益衰弱的身子骨,甚至没法给她个孩子,枉费了新婚的头几年,那夜夜燃尽红烛不肯歇的缱绻恩爱。

    应风色欣赏着美妇惹人怜爱的焦虑不安,小口小口喝完了两大海碗的水,心想若回到屋里,始终是有人要问自己的来历的。正没区处,一缕鲜香钻入鼻腔,灵光闪现,在灶前瞧了柴火,揭开喀喀滚颤的瓦釜盖,顿时满室肉香,中人欲醉,连屋外的飞燕卫和袁府从人都起骚动,远近一片嗡嗡低语。

    简豫首当其冲,瞠大杏眸——这会儿可不像凤片糕了——露出像孩子般单纯的惊讶和向往,骨碌一响,雪颈间如滑鸽蛋,生生咽了口馋涎,连贪婪都无比纯粹。

    应风色舀了小半碗乳色热汤递给她。“别烫着了。”就着杓里的残汤吹凉了一尝,险把舌头也吞下去。

    这……这也太鲜了吧!能是我做的?

    五五开的咸肉与鲜肉在炖煮的过程中彼此融合,却又相互激荡碰撞。去岁立春以前腌制的咸蹄膀将肉的鲜味完全浓缩,生出腊香,凝炼已极的荤脂甘美透过热汤柴火,被鲜笋和鲜肉“借”了过去,借以褪掉青涩,留下鲜甜;咸肉发酵风干的厚重粗猛,则透过新肉嫩笋调和锉磨,滋味变得更可口亲人。

    鲜肉的部分,冒牌货叔叔特别让他买了肥瘦相间的五花腩,而不用排骨,正为熬出脂肪的甘甜。此间之笋比不上峒州,且春笋时节已近尾声,索性不以小火煨清汤,而以猛火取奶汤,要的是浓鲜重味,喝得人脾酥胃爽。

    “你觉得这已经很好喝了,对罢?”简豫一个劲点头。“错。今儿喝剩的汤滤净搁一夜,明儿再加只老母鸡、几枚豆腐皮筋儿,煨好之后拿来烫娃娃菜,那才叫一个销魂——”

    “喂喂,别当着客人的面说菜啊。”

    帘外传来藏林先生的笑骂。

    “还不赶紧端将出来,打上几碗给贵客尝尝?”

    “……那就没得剩了。”他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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