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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春雨不至,风静啼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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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绝招,拉开距离毋宁对他更有利,硬生生憋到这时才忽施偷袭,教黑衣怪客自行送头。

    “铿!”一声震耳激响,余波所及,靠得近的乔归泉、计箫鼓等人纷纷掩耳后退,赫见刀鬼长刀指天,与叶藏柯手中之刀俱都分成两截,裁纸般被削断的刀头凌空飕转几圈,插落地面;而叶藏柯的后半截刀却飞得老远,他右手撮拳负后,一抹乌浓血渍缓缓淌出掌心,不知是指甲爆开或指根撕裂所致,身前敌人无由瞧见,庵里诸人却看得一清二楚。

    刀臂拉长,威力倍增,一旦遇上更强的反击招式,受创也更深。小叶若受的是皮肉伤还罢了,就怕伤到筋骨乃至经脉,那可不妙至极。

    刀鬼阴恻恻道:“我道你要使什么绝招,原来是‘驼铃飞斩’这种乡下人的玩意。刀侯府的色目老鬼是你什么人?”叶藏柯笑道:“上门讨教,挨了顿打而已,顺手便学起来,原汤化原食。”

    “云都赤侯府”乃东海道首治靖波府四大世家之一,府主拓跋十翼出身西域,色目赤发,人称“色目刀侯”。拓跋十翼原为白马朝开国皇帝独孤弋的贴身侍卫,本朝肇建,此人谢绝封赏,孤身踏上求道的旅程,最后落脚东海,开宗立派。独孤弋遂以刀为爵,赐名云都赤侯府。

    “云都赤”,在西域色目蕃话中是指“刀”的意思。

    拓跋十翼虽受了皇眷才跻身世家,却是有真本事的,时人总拿他与“刀皇”武登庸相提并论,他早年创制的《驼铃飞斩》、《回雁刀法》等皆是威名赫赫的刀中绝学,惟刀侯择徒谨慎,在江湖上罕有流传,黑衣怪客却说是“乡下人的玩意”,口气大得吓人。

    忽听一声噗哧,众人连转头都嫌费劲,不用看也知又是那老十三——“真不是我。”忽倾城的声音自更远处传来,要不是余人诧异回头,说不定他便趁着没人注意悄悄脱离战场。

    发笑的,却是两湖城中人称“口血荼蘼”的连云社十当家庞白鹃。

    “四爷,就算是你的朋友,这话我也不能当没听见。”俊秀的白衣青年面色沉落,扬起略带邪气的轻蔑嘴角,如女子般姣好的星眸中殊无笑意,信手拉开织锦大褂,露出内里的两排革囊飞刀。

    “我外公曾受刀侯府大恩,常说欠拓跋前辈一条命,若无色目刀侯,便没有今日的湖阴‘细雨门’。你这厮好大的口气,便由我来领教领教阁下高招!”

    湖阴细雨门精通诸般暗器,号称“掌上十八般”,而庞白鹃的外祖父“暗山觉电”饶酥风却独沽一味,于飞刀一门特别有心得。寻常江湖人所使飞刀,大抵形似古时刀币,长约五六寸间,分刀首、刀身、刀柄和刀环四部,环上多扎大红绸绦,掷出时可保稳定,增加威力。

    饶酥风使的,却是七寸半的玉柄金装刀器,形似缩小的直刃唐刀,柄末无环不扎布巾,刃身上镌有“细雨酥风”的篆字刀铭,出手烜赫,如掷雷电,素有“君子明器”美称。

    这位特立独行的饶掌门,直到壮年都以刀客自居,将家传一套《化外存物刀》练得出神入化,事实上此功融匕首、蛾眉刺、近身搏击和小巧腾挪于一炉,乃自实战锤炼出的大杂烩,与儒门《存物刀》毫无瓜葛,同飞星化四门的渊源可能还更深一些。

    到了饶酥风手里,《化外存物刀》又更上层楼,佐以轻功与飞刀术,挑战各地刀法名家,居然胜多败少,有好事者将他谱入刀榜,与刀皇、刀侯等同列,称之为“刀君”。

    据说饶酥风最后败于刀侯之手,才绝了这莫名其妙的念想,认清自己与顶尖刀客的差距,潜心栽培门人,细雨门得有如今的规模。

    其子“菩提手”饶悲怀亦以沉稳练达著称,兴许是父子俩都心疼幺女幼妹遇人不淑,只留下这点骨血,还从娘胎里带的病根,时不时口吐丹朱,染红白绢,得了个“口血荼蘼”的浑号,将庞白鹃惯成两湖城有名的浪荡公子哥,饶家子弟都不是这般作派。

    但庞白鹃绝非不成器的纨裤,以他的年纪,能将暗器身法练到这等境地,跻身“连云社十三神龙”,也是经过一番刻苦锻炼。外公和舅父平素的教训,庞白鹃多半是当耳旁风的,唯“家声不没”一节,俊美的白衣公子决计不让,听黑衣人辱及外公恩人,不顾场合也要发作。

    刀鬼回头都懒,冷冷哼笑。

    “你外公欠色目老鬼之命,是被他饶下的那一条么?”

    “你……”少年气得脸色发青,咬碎银牙:“找死!”袍袖一扬,五道寒芒脱手,流星般飙向刀鬼!

    他的飞刀虽非饶酥风的七寸半明器,也近六寸长短,都能当匕首用了,在暗器中不算轻巧。如此分量,光是这不倚机簧、扬手五发的手法,在暗青诸脉中便极罕见,旁人即欲拦阻,闻声已来不及。

    “……老十!”

    “住手!”

    “大人留神!”

    惊呼声里刀鬼断刀一抽,刃颤如鞭,“啪!”音爆震耳,五枚飞刀应声转向,较来时快了一倍不止,其一射中计爷手里的铜琶,刀刃没入的瞬间几乎扭了左腕,下一霎飞刀贯穿铜琶,在没入夜色之前,硬生生从计爷手里拖走此物,摔落于数尺之外。

    另一枚远至老十三面前,忽倾城连剑带鞘拍落,顿觉这反弹的劲头竟然不下于弩弓,暗自心惊,转头赫见庞白鹃直挺挺仰倒于地,三枚飞刀分中眉心、左胸以及右胯,呈一个歪歪斜斜的“品”字形,连刀柄都快没入至半,简直难以相信是人力所为。

    “这话我就说一次。”

    羊角盔内外的双重语声——尖亢的机簧变音与低冷的男嗓——穿透夜风,清晰得像是那枚羊颅骨就凑在耳畔说话,令人从头凉到脚底心。

    “你们今晚,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死在这厮手里,一是死在我手里。你们可以赌叶藏柯杀不了、不敢杀,或有其他的可能,夷平无乘庵之后,乔四爷答应你们什么,我便给你们什么;便未尽如人意,起码不是空手而回。

    “而我这条死路是用不着赌的,我担保选的人一定会死。”

    被淬兵手所伤的天鹏道人不顾经脉里寒气郁塞,手足并用扑过来,抱着瞠眼气绝、死容意外显出年少的庞白鹃,咬牙戟指:“你……为何下此毒手?乔四爷,老十他……还是个孩子啊!这下要怎生向饶掌门父子交待?”众人见他手指发颤,声息暗弱,看是没法打了,还敢向黑衣怪客叫板,不知是脖子太硬还是眼色太瞎,不禁替老天鹏捏把冷汗。

    乔归泉面色灰败,默然良久,忽然“哼哼”两声笑了出来,继而一阵突兀的闷摀低笑,露齿眦目道:“是他先动的手,技不如人,死自死耳,我须向谁交待?大人之言,你要是听明白了,该想的是如何活过今晚。无乘庵里的那帮骚浪蹄子和咱们之间,只能活一边,活着才能享富贵!我可不想死,你们想死么?”最末一句突然扬声,厉言划破夜风,惊飞林鸟无数,连云社余人无不一震,如梦初醒,气氛在不知不觉中又换一头,形势倏转。

    这帮人江湖混老,并不是真正服膺侠义道,人前为了体面,尚且能披住人皮,真到生死关头,什么事都干得出,况且眼前已无路可走,两边须得押一边。

    便如忽倾城般,此前曾打过脚底抹油的主意,见得刀鬼的手段,也知走得了今晚逃不了一世,就算侥幸脱离,残存的连云社兄弟也会寻自己灭口,更遑论刀鬼在暗,身份成谜,强如洛乘天也难逃魔掌,死后还要连累身边人。

    叶藏柯在心底暗叹了一口气,面上却不露形迹,朗声笑道:“喂喂,我还没死哩!也有举手投降这条路可选的。一会儿老子揭穿这厮的真面目,你们便明白自个儿是小虾米啦,慕容将军看不上的。罚钱坐牢能了的事,何必赌上性命?”微微侧身,向后伸手:“天门鞭索一脉的姑娘,我没兵器,借剑一用可好?”伸的却是左手。

    储之沁尚未接口,言满霜却抢白道:“家师有一剑,你试试称不称手。”从廊间预藏的兵器中,取出一段四节的粗竹,捧交叶藏柯。

    “……那厮练有天予神功,适才便是从第二丹田强提劲力,才断了你的刀,未必强过了你。”言满霜利用近身之便,低道:“杀败和尚那招太耗真力,你尚不能驾驭,切莫再当绝招使。”叶藏柯嗯了一声,装作细细打量手中之剑的模样,不料真被那竹筒模样的紫檀异剑吸引,入眼微怔。

    雕作竹节的紫檀木触手温润,用料作工均非凡品,拿近了瞧,才发现仅末节是略细于杯口的圆筒,其余三节乃宽近三寸、厚逾一寸的剑鞘模样。

    叶藏柯握住竹节末段,锵啷一响,抽出柄三指宽的兰锋阔剑,刃凉如浸,寒气逼人,入手虽沉,却予人莫名的轻灵之感,水生于木,容金无锈,洵为异物。

    剑刃近锷一侧,镌刻着“拟春雨不至”五字剑铭,“春雨”二字是篆字,便以叶藏柯五大三粗,也觉落凿精准,如法度森严、挥洒之际又酣畅淋漓的剑招,令人爱不忍释。

    春雨之上的“拟”字虽是同等大小,不知怎的有急就章之感,篆刻时似带躁烈火气,直到右下角的“疋”才恢复章法,明显有亡羊补牢的意思,不像是同一时所作。

    而下方余白,本就容不下等大的两个字,故“不至”略小于“拟春雨”,补阙的拘谨意味更浓,不复“春雨”二字之意兴遄飞,自然生动。

    叶藏柯持剑比划几下,忽涌起莫名的熟悉感。他并不知道:使剑之人,在手握同一名匠人所铸的兵器时,间或能从重心的配置、开锋的深浅,乃至缠柄革布的选材手法等枝微末节处,嗅出某种难以言传的共性;越是名工巧匠,这种感觉越鲜明强烈,有时甚至能超越物象,直指核心。

    但叶丹州平生不用神兵,拎根扁担便能主持公道,就算明白这个道理,约莫也想不起在何人、何物之上有过如此感应,仅仅是凭借超乎常人的敏锐直觉,才觉有异。

    “……那厮有点本事,我不能保证无损归还此剑。你师父肯么?”此话倒没有刻意压低声音,是笑乜着刀鬼说的。言满霜淡然回答:“身外之物,损便损了,家师一向这么说。”

    叶藏柯笑道:“好个三绝惟明!唐杜玉氏的女儿,千镒黄金怕都是身外物了,何况这区区千两白银的宝剑?也罢,那我就不客气啦!马长声马大人,你想怎么个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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