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列位想来都是看过《水浒》的,都知道武松乃是个出家人,如何也作这等事情。其实,武松不过是个行者,本就不是削断三千烦恼丝的和尚,六根未净,而且,武松这身行头,原本也只是为了躲避官府的追捕而化的妆,哪还能指望他真象个出家人般守什么戒律。要说武松是个大英雄不假,却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也有七情六欲,更是性情中人。
就拿武松杀嫂来说吧,一个这么大的英雄,如何把自己亲嫂嫂的衣裳剥了,使脚来踏住胸膛?
其实,这是因为武松心里对嫂嫂还是甚有情意的。当初叔嫂首次相见,潘金莲便已经心有所属,对这个打虎的小叔十分敬佩,平日里百般关怀,武松怎能看不出来,又怎能没有一丝念头,但兄长之妻,以武松这般把自己的名声看得比什么都重的人是不可能接纳的,所以只好用逃避的办法,想慢慢把事情淡化下来,谁知出了趟差回来,金莲就把武大给毒死了。
武松已经当着众乡邻的面逼着王婆和金莲把害武大的经过说了出来,加上何九叔提供了武大的骨植,口供、人证和物证俱在,如果送至官府,潘金莲再抵赖也逃不过一剐。
按中国古代之法,凡属人命案子,苦主有权取犯人首级或心肝祭奠死鬼,潘金莲的心肝不是一样能落在武松手里,何必心急火燎地自己去杀呢。其实,这就是武松存着的一份私心。
哥哥的仇不能不报,虽然心中对嫂嫂也恨,但还是记着她对自己的好处,所以不愿意让她受那木驴游街之辱,也不愿意她受那份凌迟之苦。杀兄之仇不供戴天,金莲必是要死的,这般一个有情有义的美妙妇人,武松又怎么肯让别人把她的奶子摸了去,这就是武松杀嫂的真实原因。
这许多年来,金莲的音容笑貌在武松的心中一直挥之不去,所以只得继续以出家的名义来防止别人为自己提亲,就没有还俗。可一个大男人,这么多年从未接触过女人,又未净六根,心里如何难过。
宋江同武松认识得比较早,关系也最亲近,对武松的了解要比别人深,所以特地派他来当刽子手,好让他在三个女犯身上发泄发泄,因为象这样的女钦犯,按规矩行刑前刽子手要当众把她们玩儿过的。
好面子的武松自然会推辞,但宋江假作严肃地说,这是“将令”,硬是让武松上了场。武松对宋江的安排也很清楚,所以心中也就把宋江感激得五体投地,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梁山众将何以会敬服宋江,这“及时雨”的绰号真是恰如其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