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据悉,这起聚众集体淫乱案件的主犯为强巴某某,男,35岁,初中文化,拉萨人,无业,自称为藏传佛教唐雅密宗仁波切,常年混迹于城东区多家私人瑜伽会所,借助传授密宗瑜伽之名,搭讪勾引妇女,诱骗她们参与聚众淫乱。
从犯土登某某,男,47岁,小学文化,昌都人,无业,为强巴某某犯罪团伙成员,被强巴某某安排为唐雅密宗金刚上师,充当其淫乱集会的男性成员。
从犯尼玛某某,男,27岁,初中文化,迪庆人,无业……
从犯罗布某某,男,22岁,高中文化,玉树人,无业……
从犯巴丹某某,男,31岁,小学文化,甘孜人,无业……
从犯巴桑某某,男,33岁,初中文化,阿坝人,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