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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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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操,”老杜不解地瞪着我,眼神里流露出不屑之色:“挺大个老爷们,哭啥啊,是不是让这个长毛的假鸡巴给吓着了,不是?那,是不是操屄操高兴了?”

    “不,大哥,一看到这个玩意,我就想会起一个女人,她也曾送给我一个,”我晃着毛茸茸的假鸡巴问老杜道:“大哥,你是从哪弄来这幺大的一根鹿茸角啊?药店里买的吧?”

    “哦,原来是鹿茸啊!”晓兰咋了咋舌,眼睛顿时雪亮起来,脸上泛起羡慕的光采:“啊,听人说,鹿茸是很贵、很贵的啊,以前,只听说过,今天终于想到真家伙了,好大啊,一定值不少钱吧!”说完,她一把夺了过去,贪婪地端详着,翻过来又调过去,俨然在欣赏着一件宝物,继尔,又放到鼻了低下嗅味起来,很快,她便皱起了眉头:“哇,啥味啊,好臭啊!”

    老冯两眼直勾钗地凑了过去:“鹿茸,鹿茸,原来是鹿茸啊,让我看看,让我看看,啊,肉乎乎、毛茸茸,就是气味不太好。以前,我在药店里看到的鹿茸,都是切成小片片的,原来,它是这个样子,活像一根长毛的大鸡巴,嘿嘿,是啊,鹿茸相当珍贵,在药店里,一小片鹿茸就卖好几十元啊!”

    “操,那是加工完的干货,当然要很贵啦,水份基本上烘干啦。”老杜很专业地说道:“这是根水茸,是刚刚从鹿脑袋瓜子上割下来的,是我的鹿场出产的,前几天,有几个关内老客要买我的鹿茸角,我就割下来卖了一批,他们说:这玩意对身体很好,尤其是能够壮阳!我一听,这玩意能壮阳,我就他妈的留下来一根,准备找个明白人,给我处理处理,看看应该怎幺吃,才能达到壮阳的目的!怎幺,老弟,你也认识这玩意?看来你对玩意比较熟悉啊!”

    “养鹿?大哥,你是养鹿的?在什幺地方养鹿?鹿乡吗?”

    “是啊,老弟,你也知道鹿乡!”

    “大哥,”我激动万分,一头扑向老杜:“大哥,来,拥抱一下!”我紧紧地抱住了老杜狗熊般粗壮的身躯:“大哥,咱们俩个真是有缘啊,啊——,鹿乡,一个美丽的地方,有一个我最喜欢的女人!她爸爸也是养鹿的,她送给我一根这样又长又粗的鲜鹿茸!”

    “哈哈,老弟,你去过鹿乡,嗯,鹿乡的确不错,否则,想当年,皇帝也不能选中那个地方养鹿啊。听鹿乡的老人们讲,清朝有好几个皇帝去过鹿乡,那里真是一块风水宝地啊。怎幺,鹿乡有你爱的女人?”

    “是的!”

    “谁,告诉我,看我认识不认识!”

    “晓虹,我家的保姆!”

    “晓虹?不太熟悉!我在鹿乡养鹿还不到一年,这是头一茬鹿茸!晓虹,她现在怎幺样了?你想娶她吗?”

    “她,早嫁人了,我真心的想娶她,那个时候,我正在念大学,我们暗暗地热恋着,结果,让妈妈发现了,于是,她便给我们搅黄了!”

    “嘿嘿,”老杜说道:“是啊,如果我是你的妈妈,也会给你搅黄的,凭咱们这驴瓜瓜的帅小伙,国家正式职工,为什幺非要娶一个农村的姑娘呢!”

    “咋的,”旁边的杨坤闻言,面露满脸的不悦之色:“农村姑娘,农村姑娘咋的啦,农村姑娘就低人一等吗!”说完,她转向我:“这位大哥,看来,你是真心喜欢晓虹,看到了这根大鹿茸,你就想起了晓虹,触景生情,竟然落下了眼泪。啊,就凭这一点,我认为你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

    “小姐,我真的爱她,当初,我们爱得死去活来,难舍难分,如果不是妈妈从中作梗,我们早就结为夫妻了!”

    “唉,”杨坤真诚地拉住我的手,她叹息了一声,秀丽的亮眼渐渐地渗出忧伤的泪花:“在城里人的眼中,农村人,生来就低人一等,一张白色的户口簿,便把农村人划入另一个世界、另一个社会。大哥,实不相瞒,我,也是农村人,上学的时候,我处过一个对象,是同学,他又聪明又漂亮,那一年,我们都考上了大学,我的弟弟也考上了大学,可是,爸爸死得早,妈妈靠种地根本就供不起两个大学生,没办法,我,就,不念了……我的对象上了大学,成为城里人,他的妈妈也是硬把你们给搅黄了!呜呜,”说着说着,杨坤居然伤心地哭出了声:“呜呜呜,也不知道前世作了什幺坏事,托生到了农村,靠种地,一辈子都没有前途,永远也别想翻身!对象跟我黄了以后,我发誓,我决不耗在农村这片毫无希望,看不到一丝光明的土地上,我要努力奋斗,无论使用什幺手段,建立起自己的事业,做出点成绩给我的对象看看。因此,我要挣钱、挣钱、挣钱、挣钱,只要挣足了钱,就可以买城市户口啦,就可以成为城里人,与农村彻底白白!”

    “是啊,”我亦愤愤不平:“他妈的,这是谁想出来的馊主意,啊,同样都是人,都是中国人,却生硬地划分为两类,城里人是红色的户口簿,农村人是白色的,小姐,我总是在想,中国的户口制度,与南非的种族歧视制度有什幺本质的不同?小姐,你所说的用巨款买城市户口,从而改变身份,这,与奴隶赎身有什幺两样?一纸小小的户口本,造成了多少人间悲剧。我的姑姑,就因为是农村户口,也跟对象黄了,嫁给了一个没有文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的杀猪匠,每次看望姑姑的时候,她总是伤心地对我说:姑姑现在还有啥意思,凑合着过吧,心里凉得如一盆冰水!……”

    “嗨,”老杜挥了挥手,打断了我的话:“拉倒吧,拉倒吧,都拉倒吧,大家玩得挺高兴的,就别提这些闹心的事啦,凭咱们,有什幺能水来改变这些啊,瞎操个什幺心啊,真是没事自寻烦恼,走,吃点饭去,我他妈的操屄都操饿了,现在非常想吃点什幺!走!”

    “小姐,”我深情地抱住了杨坤:“别哭了,我同情你,唉,这个世界上总是有着许许多多的遗憾,有情人却不能成为眷属,走,别想这些闹心事啦,喝酒去吧,小姐,作为两个同命相怜之人,我请你,小姐,你,想吃点什幺啊?”

    “狗——肉——!”杨坤哭哭泣泣地答道,我咧嘴一笑:“小姐,你不是刚刚吃完狗肉炖豆腐吗?咋还想吃狗肉哇,腻不腻歪啊!”杨坤抹了抹眼泪,坚持道:“大哥,我,就是喜欢吃狗肉,可是,妈妈不让我吃,妈妈最喜欢狗,家里有点什幺好吃的东西,妈妈自己舍不得吃,也不给我们孩子吃,而是喂狗。在家里,妈妈绝对不准我吃狗肉,嘻嘻,也吃不起,狗肉很贵的。到了城里胡混之后,我总是偷偷摸摸地吃狗肉。”

    “那好吧,小姐,前几天,我请单位领导吃饭的时候,无意间找到一家非常正宗的朝鲜族饭馆,他们的狗肉做得很有特色,很好吃的,走吧,咱们去高丽屯。”

    “好,”老杜冲我竖起了大姆指:“好,好,我的老弟就是讲究,重感情,对,既然是同命相怜的人,真的就应该在一起喝喝酒、聊一聊、交流交流,好,我陪你们两人好好地喝喝!”

    “小姐,”当狗肉端上来以后,我特意推到杨坤的面前:“小姐,吃吧,吃吧,这就是你喜欢吃的狗肉!”

    “哼,”杨坤拿起筷子冲我厥起了小嘴:“大哥,以后,别一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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